浙江省第二批国家级、第一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验收会召开

25.06.2018  15:19

  

  为扎实推进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开展,近日,省非遗保护中心组织召开了浙江省第二批国家级、第一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验收会,这是自去年10月以来我省第二次启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成果验收工作。

  省非遗保护中心主任郭艺等领导及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就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重要性与迫切性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对抢救性记录工作成果质量等方面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执行团队负责人汇报了记录情况,学术专员就对应的传承人记录成果进行了现场点评,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项目保护单位参会交流。

  根据《文化部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的要求,省非遗保护中心自2015年7月开始,在文化部非遗司的统一部署和省文化厅的领导下,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扎实、有力、有序地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在已完成第一批10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基本完成了李自新、郑云飞等第二批10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记录以及吴正山等第一批3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