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排污被判徒刑
02.02.2015 12:12
本文来源: 法院
陈某和王某是温岭松门人。2014年3月,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和资质的情况下,二人合伙开办皮革加工坊,雇佣王某、付某等人负责具体生产工作。
因皮革加工会产生大量废水,二人在未使用任何环保设施的情况下,将含有金属铬的废水直接排放至作坊的集水池内,后又直接排至下水道。
开工不到2个月,皮革加工作坊就被当地环保、公安部门查获。经检测,该皮革作坊的集水池内、废水排污塑料软管内废水中总铬含量分别为9.26mg/L、16.3mg/L,均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
1月22日,两人因环境污染罪均被判刑。据统计,2014年,温岭法院共判处了10起环境污染案件,涉案14人均被判处实刑。
本文来源: 法院
02.02.2015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