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从事金属产品水抛作业 永嘉移送一起环境污染案件

21.09.2015  15:00
  

发表时间:2015年9月16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

   

   本报通讯员潘智化 金展鹏 记者晏利扬温州报道 在高压执法下,有人却闯禁区,在浙江省永嘉县楠溪江畔办起了非法污染水抛加工场。

  因所排放的污水里面锌、铜重金属等超标严重,永嘉县环保局日前已将此案移交给公安部门,等待加工场业主范某某的将是牢狱之灾。

  8月17日上午,永嘉县环保局在楠溪江流域例行巡查时发现,沙头镇石头岸村山边有一家创办不久的非法水抛加工场。环境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加工场正在从事金属产品水抛作业,现场有滚漆缸7台、喷头7支、气泵1台、离心机1台等生产设备,以及清洗剂等加工原料。

  加工场未建任何污染物处理设施,加工生产时产生的废水通过地面汇集后直接对外排放。执法人员在现场排放口处提取水样两瓶,经过检测后显示,所排放的污水里面锌超标100倍以上、铜重金属超标超过3倍以上。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构成刑事犯罪。也就是说,非法排放重金属超标3倍以上可入刑。

  据了解,加工场业主为范某某,是一位外省来的女性务工人员。在永嘉县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的高压形势下,范某某便把污染加工场创办在楠溪江畔的隐蔽区域,企图逃避打击。殊不知,生产不到1个月便逃脱不了被取缔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