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丽姑娘约会“附近的人” 被强行发生性关系

20.08.2015  12:07
    通过微信认识“附近的人”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然而见“微友”却依然要慎重。近日,女孩熊某因为约会“附近的人”后,不幸被强奸。

22岁的熊某是个四川姑娘,个子小巧,长得也靓丽。

今年8月1日晚,熊某在永康西站附近时,突然收到一陌生男子的微信好友请求,一看来源是“附近的人”,于是并未理会。但该男子再次和熊某打招呼,熊某就通过好友验证了。

这位“附近的人”便是付某,48岁,安徽人,案发时与老婆分居一个多月,夫妻俩正在闹离婚。

见熊某头像很漂亮,付某主动加熊某为好友。没多久,付某就了解到熊某刚来永康厂里上班一个多月,工资没发,又要交房租和手机分期款,加好友时,熊某正因借钱未果准备回家。

付某表示愿意借钱给熊某,但前提是先出来见个面。

熊某起初也心存疑虑,但付某一直称自己是好心,“大家都是朋友,能帮就帮一下”,熊某便答应在西站附近见个面。

随后,付某驾车到西站接熊某,熊某不愿意上车,“你不上车我怎么拿钱给你。”

“我以为他就带我去吃下夜宵,交个朋友什么的,于是就上车了。”付某驾车带着熊某到香樟公园约会,但是二人坐在公园椅子上聊天时,付某便举止不端。

熊某提出让他将自己送回西站。在车上,付某又提出带熊某去开房,且保证只要同意开房就帮熊某交房租。

“我不会为了几百块钱出卖自己的!”

之后,付某将车开往永康二中附近的一条小道上,在车副驾驶座强行与熊某发生关系。

完事后,因害怕留下证据,付某抢走熊某手机,删除了自己的微信,同时也将自己手机上与熊某的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删得一干二净。二人分开后,熊某选择了报警,付某也很快被抓获归案。

近日,永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