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决定》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7.03.2020  11:10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6日在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据青海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贾小煜介绍,《决定》分为四个部分,从加强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增强公益保护合力、提升公益诉讼质效和加强监督支持等方面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

  《决定》提出重点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卫生和应急管理、野生动物保护以及其他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实践与探索,促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杰说,按照《决定》要求,青海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社会组织的协作协同协调,抓紧建立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平台,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相衔接的公益诉讼模式,合力补齐社会治理短板,推动法律执行到位,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助推打通公益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同时,青海省检察机关要围绕《决定》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聚焦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中华水塔行动、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省等国家战略,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手段创新,助推青海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鲁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