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集团”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

13.01.2016  06:48

近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认定“浙建集团”等317件商标为2015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的通知》,认定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注册于第37类的“浙建集团”商标为2015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三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这将有利于提升浙建集团的品牌价值,进一步做强品牌。

根据《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规定,今后浙建集团可以在说明书、广告上使用“浙江省著名商标”的字样、标志,同时“浙建集团”商标也将得到行政机关更大力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