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厅对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徐公芳、院长丁夏君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审前公告

22.10.2014  18: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将对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徐公芳、院长丁夏君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2011-2013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财政收支等经济管理情况,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调查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14年9月19日起。
  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571-8705163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八项规定”:(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二)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五)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七)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浙江省审计厅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