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局三方面开展限额以下贸易抽样调查样本核实

30.05.2016  22:47

按照国家局《“非四上”单位抽样调查样本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台州市统计局从三方面入手开展 限额以下贸易抽样调查的企业样本核实工作。

一是核实样本单位是否在库。台州市局严格 按照“先进库、后出数”的原则,将企业样本单位与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比对,要求抽中的企业样本均要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对于不在名录库中的企业,要求各地及时新增进名录库,做到抽样字典库与基本单位名录库一一对应。

二是核实样本单位是否正常经营。按照省局要求,对513家企业样本进行了逐一核实。 对已经停业、注销的企业样本,按照样本轮换的原则及时替换新样本,确保抽样字典库中所有企业均真实存在并正常营业。对已达到限上标准的企业样本也进行了替换,保证每个企业样本均符合抽样要求。

三是核实样本单位基本信息是否正确。要求各地对企业样本的详细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登记注册类型等关键指标,与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进行核实对比,核实出有误的指标要及时更正,确保抽样字典库与名录库信息正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