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提升为Ⅲ级

27.09.2015  15:06

 

【本站9月27日讯】据气象部门报告,受今年第21号台风“杜鹃”影响,洞头区沿海海面风力26日白天东北风6-7级阵风8级,夜里起增强到7级阵风8-9级,27日继续增大到9-10级,28和29日风力10—12级,28—30日该区有一次明显的风雨影响过程,还可能出现风、雨、潮“三碰头”。同时根据海洋预报台报告,受天文大潮影响,26日起沿海潮位将超过警戒潮位。9月26日17时,洞头区防汛指挥部决定将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提升为Ⅲ级,并要求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防台风工作领导。各街道(乡镇)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台风的不利影响,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按照预案和职责要求,切实加强防台风工作领导。各街道(乡镇)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人要迅速进岗到位,组织部署和落实各项防台工作。各类基层防汛防台责任人要及时进岗到位,加强巡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及时处置,确保安全。

 

二是进一步做好海上防台工作。各街道(乡镇)和海洋、海事等部门要进一步查漏补缺,做好船舶避风保安工作,加强锚地和避风港的安全管理,防止归港船只相互碰撞而发生意外。同时各地要做好沿海养殖人员、涉海作业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停止海上客运交通、涉海旅游和休闲渔业,确保人员安全。

 

三是切实做好强风防御工作。各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不漏一处、不漏一人的要求,对危旧房、临时工棚等抗风能力差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一次大排查,包括抗风能力低下、迎风面房屋等建筑物;要停止高空及户外作业,加强户外广告牌、行道树等安全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脚手架、塔吊等要及时予以拆除或加固,确保安全。

 

四是切实做好强降雨及次生灾害防御工作。高度重视强降雨防范工作,要切实加强水库特别是小型水库、山塘和病险水库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控制运行计划进行调度,严格执行“险库放空、病库限蓄”;各类水库山塘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要坚守岗位,加强巡查观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要做好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五岛连桥、环岛公路等区域巡查预警,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凡是不能确保安全的区域,要坚决果断的做好人员转移工作,确保安全。要提前落实城镇内涝防范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是切实做好大潮大浪防御工作。台风影响期间正值天文大潮期,加上风暴增水,沿海将出现超警戒的高潮位。各街道(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对沿海闸门启闭情况和堤塘缺口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密巡查力度,发现薄弱环节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不留缺口,防止潮水倒灌。涉海在建水利工程度要严格按照度汛方案要求,落实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保障建设人员、设备和工程本身等安全。特别是在建围垦工程,要切实采取紧急有效措施,增强工程自身抵御台汛能力,在台风来临前做好水闸、围堰、龙口盘头、堤身两侧及堤头的加固保护工作,对施工通道口和海塘开口等薄弱环节要及时予以封堵。

 

六是加强防台宣传工作力度。各类广播、电视、报纸、通信、网络等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台风动向及防御台风知识,切实提高全社会防台意识和群众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