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学生上下学校车成了主要交通工具
目前长兴校车成为学生上下学的主要交通工具,长兴县自2012年7月1日首批校车投放以来,目前全县共有112辆校车,这112辆校车分布在城区外的29个小学,所有校车共配有具有行驶校车资格证的专职司机。
长兴县校车管理公司负责人简介,校车不同于私家车或者其他车辆,在管理和规定上,他们则是更加地严格和规范。“首先在选拔司机上,要求就有很多。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校车司机,首先,你得有三年以上大客行驶经验,无严重违章的、无犯罪,无吸毒记录的、体检身体健康,无疾病的、最后要到县交警大队车管所通过校车驾驶资格的才能开上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
3年多以来,长兴校车无一般以上事故及车内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这与严格的规章管理制度分不开。长兴县校车管理公司负责人简介:“长兴县校车管理是非常严厉的,一座一人,学生上车系上安全带。校车上不仅有司机,还有学校专门配备的跟车教师,大家互相监督,杜绝超载事件的发生。”
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开始实施。对比《刑法》修改前后的内容,可以发现两点重大不同,其中一点是,原规定中,处罚只涉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以及‘醉酒驾驶’两种情况,而新规中又增加两种情况,一是‘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二是‘违反规定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
其中,针对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的条例来看。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纳入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这意味着,原本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下的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今后将升级为刑事犯罪。长兴县校车管理公司负责人说,新修订的《刑法》对于长兴校车的日常运营来说,并未带来太大影响,通过GPS定位系统,长兴县校车管理公司在校车车速控制上更加地严格。在所有校车学生接送期间,规定车辆行驶速度控制在40公里/小时以内,确保学生安全上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