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重拳出击整治烟花爆竹经营行为

16.11.2015  10:16

 

随着冬季的临近,烟花爆竹即将进入经营销售旺季。为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长兴县三管齐下,重拳出击,整治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确保长兴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对属于“两关闭”、“三严禁”范围内的零售点一律进行整治。县安安委办下发《长兴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户进行上门告知,签定告知书,依法收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截至目前,县安监局共收回不符合条件零售点许可证477份,查处烟花爆竹3200箱;对648家重新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进行现场评审,累计通过300家。 二是规划烟花爆竹经营布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制定《长兴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指导性意见》。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严格控制城乡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合理布局,坚决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现象,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三是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根据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特殊时期,各乡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加强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县安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着重发现取缔一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储点,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县公安部门在重要路段不定期设置检查点,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22起,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人,查扣非法经营烟花爆竹2800余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