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设立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09.05.2015 02:01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农村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为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产权交易,通过市场化手段,让“沉睡”的土地、房屋、林权等农村资产、资源活起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非盈利性的长兴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主要为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组织交易等服务,对交易行为进行鉴证。
长兴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设有县级中心、乡镇(街道、园区)分中心,共有农业、林业、建设、国土、金融等服务窗口。整个交易体系按照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监督管理、统一诚信建设的运行模式,接受长兴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为长兴农村产权交易提供了一站式的便利服务,有效规范和推进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的实施。为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全县广大林农和林业经营者搭建方便快捷的林业服务和融资平台,长兴县林业局将县林权交易事项纳入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林权交易的具体办理事项有林权流转交易、林权变更登记、林权抵押登记,提供林权流转交易咨询、交易信息及手续办理等服务;主要负责林木林地权属的变更登记,负责林权抵押贷款登记、办理林权抵押他项权证服务;负责整理林权流转、变更登记、抵押等相关材料并移交林权管理中心归档。此外,交易中心还免费提供便民手册,手册印有《浙江省林权流转和抵押管理办法》要点等内容,帮助广大林农和林业经营者了解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长兴县林业局)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9.05.2015 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