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协作会议在江苏宜兴召开
本网讯 12月16日至17日,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协作会议在江苏宜兴召开。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海林,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燕文,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波出席会议。
会议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高效能社会治理,协同推进长三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监察司法委负责同志、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同志、人大代表及专家学者进行了交流发言和研讨。会议签订了《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同倡议书》,取得了重要成果。
赵光君指出,公共法律服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工作,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更高需求,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效运行,推动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浙江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兜底功能和支撑作用,在促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正、分配公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赵光君强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运用系统观念和系统方法,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整体设计,加强产品供给,拓展服务领域,着力提升整体效能和集成效应。要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聚焦科技创新,搭建公共法律服务新平台新载体,优化提升法治惠企工程,破除制约企业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助力长三角打造科技创新的法治高地。要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综合集成涉外法律服务,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更加精准、专业的涉外法律服务保障。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机制、模式创新,主动对接司法行政部门新定位,总结提炼创新成果,加强交流协作,实现长三角区域共建共享、优势互补。
赵光君指出,要紧扣人大法定职能推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法律制度建设充分对接,着力完善相关立法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制度的创设和集成,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工作优势,凝聚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制度性合力,找准监督着力点,深化协同联动,切实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问题解决。三是着眼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协同研究提出“八五”普法决议,从根本上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与会人员还实地考察了宜兴市官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官林镇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法润陶都”驿站、“守护紫砂”法律服务联盟“陶娘舅”调解工作室。
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朱恒毅在会上作了题为《发挥人大职能优势,积极助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交流发言,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郑军,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人大监察司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