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规范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初见成效

26.05.2015  11:50
                “法治锦州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锦州市政府法制办作为依法行政协调督导组牵头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法治锦州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政府法制办起草下发了《“法治锦州建设年”活动规范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法治锦州建设年”活动方案》所确定的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为便于工作的开展,还专门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了开展工作的时间节点、方法和内容,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按照工作性质,将协调督导组人员分成重点工作检查、案卷评查和执法行为明查暗访三个工作组,分别采取不同的形式对行政执法活动开展督导检查。


  二是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督导组的大力督导下,“法治锦州建设年”活动部署的13项任务已经取得了有效进展,《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案卷评查工作、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和完善工作、《锦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工作、法律顾问制度与队伍建立5项工作正式启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配备专职复议人员、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集中审批与权力下放、依法行政评议考核6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问题导向,加强联动。机关作风监督局分别与市纪委信访室、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违法执法行为的线索搜集,并对一些重点部门的执法工作和市场管理现状进行了摸底和调查。目前已经对打击“黑出租”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市出租车管理处存在的问题在媒体上进行了公开通报批评。


  规范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初步成绩,但也存在一定问题,有的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活动开展总体不够平衡,有的单位开展工作针对性不强,落实不力,有的单位法制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工作人员素质偏低。为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质量,督导组将采取4项措施:一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计划安排,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二是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制度建立、操作技巧、重点措施完成上加强指导和培训。三是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对行政执法活动中不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予以曝光。四是及时总结发现典型,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