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联合银行42名储户近亿元存款被盗

16.01.2015  09:35

    近日,有媒体曝出,浙江多家银行储户存款“失踪”。而且,上周在上海虹桥火车站被抓获的逃犯何某更是牵扯出杭州联合银行42位储户被盗窃总计9505万元的重大盗窃案。虽然该案件尚未结案,但犯罪团伙利用的正是储户们看中“贴息”存款“高利息”的心态。对此,业内人士指出,监管部门对于“贴息”早已叫停,对于这种不合规的做法,储户应该直接拒绝,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杜绝当中的风险。

     贴息”存款不翼而飞

    日前,《华夏时报》报道称,因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2015年1月在上海被抓获,发生于2014年年初的杭州特大银行存款盗窃案得以暴露在阳光下: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文二分理处42名储户总计9505万元存款被盗。这起盗窃大案发生于杭州联合银行,由银行“内鬼”和外面人员互相勾结,通过伪造存单欺瞒储户,私底下合伙盗取储户存款。涉案的银行人员已经被抓获,其中包括支行分理处的一名领导。

    对此,记者昨日试图采访杭州联合银行询问案件的最新进展,不过,杭州联合银行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以不接受电话采访为由,拒绝了记者的提问。而且截至昨日发稿,该工作人员也未对记者的书面采访提纲作出回应。

    “这伙人买通银行内部人员,当那些储户来到柜台存钱时,柜台人员给储户一张存单,而当这些人存入钱后,工作人员直接把钱存入后转到嫌疑人的账户上了。”一位接近主侦此案的杭州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人士向记者证实,该案目前正在侦查过程中,目前已经确认,以邱某为首的一伙人,和银行内部人员勾结,打着高利息的名义,骗取存款。银行在自查发现问题后已经报警处理,但有关银行人士方面目前还在调查当中,具体进展尚不便透露。

     贴息”存款风险巨大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工作便利,勾结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已经涉嫌构成盗窃罪,而且骗取他人财产,还构成了诈骗罪。”裕丰事务所经济律师叶水荣指出,此案的涉案人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至于银行是否有赔偿责任,则需要看执法机关最终对银行本身是否有过错的定性结果。“从目前已有的信息来看,基本属于银行内部人员的个人犯罪行为,银行并不存在相应过错,但严格来说,银行可能存在对员工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及职业纪律教育失位的过失。”叶水荣表示。

    而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则指出,从该案件以及近期被曝出的多件储户存款“失踪”案件不难看出,犯罪团伙利用的正是储户们看中“贴息”存款“高利息”的心态。而监管部门对于“贴息”早已叫停。

    2014年9月11日,银监会、财政部和央行在《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档次;另设专门账户支付存款户高息”。

    据介绍,“贴息”存款的具体流程通常如下:企业找银行贷款,双方谈好后,银行同意放款。银行的信贷员联系中介,中介找到储户,谈好贴息的点位。贴息的那部分钱由企业出,企业把贴息打给银行信贷员。储户把钱存进银行后,把存单复印一份给中介,中介把账号报给信贷员,信贷员核实后便把贴息款打给中介,中介再给储户。一般情况下,“贴息”存款分为“阳光贴息”和“非阳光贴息”,前者的贷款企业符合银行贷款资质,在此情况下,储户的钱还是在个人银行账户上的,后者的贷款企业是不符合银行贷款资质的,贴息存款在存进银行后,马上就被转到了企业的账户上。这种暗地里的操作,储户往往在存钱进指定银行的同时,不知不觉“被签署”了转账给陌生企业的单据。

    因此,“贴息”存款一般多为口头协议,而且即便有文字协议,在法律效力上也是存在一定争议的,因此出了问题也往往无法抓住直接证据。所以,对于储户而言,“贴息”存款的风险是巨大的,而要避免其中风险的唯一办法就是敬而远之。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周文娟        编辑:易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