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稳步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9.09.2016  16:04

  完善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是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各系统协调运行的制度基础,也是引导社会成员主动诚实守信的重要手段。我市自信用体系建设以来,结合金华实际扎实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扎实推进各行业领域建立黑名单制度。为切实加大对各类严重失信行为和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根据《浙江省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有关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市制订出台了《金华市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方案对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时间要求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各行业领域也分别制订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诚信“红各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政办发〔2015〕133号)、《金华市文化市场黑名单和红名单管理办法(试行)》(金文化〔2016〕49号)、《金华市旅游局关于做好旅游行业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的通知》(金旅〔2016〕56号)等一系列制度,通过转发落实上级制度或另行制订我市制度的方式,截至目前,已推动21个行业领域落实了黑名制度。
  二是及时贯彻落实上级联合奖惩措施。为推进联合奖惩机制,国家和省接连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浙江省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措施,我市收到文件后,及时进行了转发,并针对不同的领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三是认真探索制定我市联合奖惩机制。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企业联合惩戒机制落实,2015年,由市政府下发了《金华市企业联合奖惩实施细则(试行)》(金政办发(2015)159号),对企业信用评定分类标准、信息包含内容、奖惩措施进行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各行业领域也牵头制定了联合惩戒措施,如在招投标领域制定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市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5)37号),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金华市诚信旅游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金旅〔2015〕58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制订了《金华市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诚信管理办法(试行)》(金安监管(2015)74号)。
  四是切实发挥政府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带头应用。为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2015年,市发改委会同市编委办、人民银行金华中心运行印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主要任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部门在电子办公、业务管理等系统中嵌入信用记录查询模块,充分应用信用手段,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和效率。
  五是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实行联合奖惩。如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广泛宣传《金华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细则》;借各部门开展企业“评先评优”契机,通过信用平台共享企业信用评价信息,推进部门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并对守信企业给予扶持。市财政(地税)局联合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重点做好企业业务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加强协作,对失信税务主体实施法定不准出境备案、边控等措施,成功追缴大额税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安全生产诚实守信或被评为A级的企业,依法给予政策支持或倾斜,对列入安全生产诚信失信记录和失信“黑名单”企业或诚信等级被评为D级的企业,将其列为日常监督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并在信誉评级、项目核准、招标投标、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财政奖补、优先用电等方面予以调整、限制或禁止。人行金华中心支行与多部门建立征信系统与法院执行信息、环境违法信息、劳动欠薪、安全监督管理、电力缴费等非银行信用信息的合作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市旅游局对守信的旅行社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予以便利,对守信的导游、领队在晋级审核、评优评奖等方面予以优待;对失信旅行社,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实施重点监管,限制参加评优评奖活动,对失信的导游、领队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期资质升级、评优评奖。严重者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和从事导游、领队等业务。(金华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