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12.08.2015  18:43

              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自今年5月1日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金华市婺城区政府已经开庭的行政应诉案件有12件,涉及二七区块旧城改造房屋征收案件11件,杭长高铁房屋拆迁案件1件。其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并已经开庭的行政应诉案件3件,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已经开庭的行政应诉案件9件,分别由常务副区长和其他副区长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位于全省前茅,分别得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同时,区政府负责人法治思维和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金华市婺城区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