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优化环境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18.03.2016  04:18

近年来,金华市教育部门根据全市民办教育发展实际,规范办事流程,强化政策扶持,营造公平的投资环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教育事业,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一、完善权力清单,推进依法行政

市教育部门对其行使的各项权力、承担的各项责任的法规依据、办事流程、示范文本、权力责任岗位进行确认审核,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运行。其中对民办学校筹设审批的受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等全部进行公示,在材料完整的基础上主动承诺将30日的法定办理期限缩短至10个工作日,着力构建高效服务平台,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2015年,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定授权和程序同意设立民办学历教育学校1家,同意设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1家,变更4家,终止1家。

二、出台扶持政策,促进健康发展

2014年8月,金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政策扶持力度。一是科学合理规划。把民办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民办学校布局,国土资源部门优先满足民办教育用地需求。二是规范法人登记管理。对符合相应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可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也可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条件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则可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三是完善投融资政策。规模以上优质民办学校将学校非教学设施作抵押,或将学校学费收费权和知识产权作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四是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市财政从2014年起至2016年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资金作为市区规模以上优质民办学校专项奖补资金。五是建立激励机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如当年有结余的,经学校决策和上级审核等程序,可按规定比例计提经费,用于奖励出资人;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市场机制办学,承担投资风险和取得办学收益。据统计,2015学年,金华共有各类民办教育机构2079家,在校生10.8万人,占全市中小学在校生的15.5%,取得长足的发展。

三、加强资金补助,保障持续发展

一是资金投入更有力。2015年,市财政投入市区4所民办学校新建改建专项补助资金930万元;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荣光国际学校建成投入使用,婺州外国语学校动工兴建,云富高级中学招收新生,年度社会资金投入2亿多元,实现市区民办教育的数量、质量和结构的优化,促进民办学校整体水平的提升。二是教育发展更均衡。为尽快补齐学前教育这块短板,市财政学前教育经费从2013年的650万元提高至2015年的1500万元,引入社会资金8000万元新增民办幼儿园10所,新增省等级幼儿园9所,省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面为91.6%,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71%,市区幼儿园的整体办园水平得到较大的提升。三是资金使用更精准。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资金补助的办事流程、申报时间、格式样本、监督电话,经费补助方案和政策依据、补助经费结果等办事过程全部在金华政务服务网和金华教育网公开,接受监督。教育财政部门联合出台《金华市区扶持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此外,市财政、教育部门建立绩效效评价制度,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提高专项经费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