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厅:重大决策会议邀请公众代表列席

12.01.2018  16:31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台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利益相关方等列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公众列席国土资源相关会议的原则标准。此举扩大了政务开放参与程度,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和实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广西厅明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会议外,国土资源相关会议均可邀请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利益相关方等列席。列席会议涉及的议题主要包括: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新出台的国土资源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规划、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规划;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其他有必要邀请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利益相关方等列席的问题。

  据了解,新政规定了列席会议代表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享有的权利。对拟决策事项,列席会议代表可开展调查研究,搜集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可就拟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等相关资料,向会议承办单位(部门)进行咨询;会上,列席代表有权要求发表意见。列席会议代表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或会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由会议承办单位(部门)进行归纳整理,对代表意见采纳情况和会议决定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列席会议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