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致山体“撂荒” 检察院“出手”为矿山复绿

01.11.2017  21:16

  近日,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收到了国土部门交送的废弃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根据方案,婺城区琅琊镇曾被非法采矿破坏的1.7万余平方米山体,将重新种上适合山体生长的植物,开始生态修复。曾经满目疮痍的废弃矿山,在婺城区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有力推动下,终于将重新披上绿装。

  资金缺乏,监管缺位

  金华西南的琅琊镇,山川秀美、景色宜人,2014年跻身“国家级生态乡镇”。然而,琅琊镇丰富的山林资源却成了犯罪分子觊觎的目标。2014年以来,婺城区检察院共办理琅琊镇辖区内非法采矿案件5件19人。以琅琊镇村民倪某、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为例,倪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和矿产资源证的情况下,在琅琊镇滕村、泉口村等地的山上大肆非法开采矿石,2014年至2015年非法开采数量达1.4万余方,非法获利超过200万元。2016年10月,倪某、徐某分别被判处5年、3年3个月有期徒刑。

  虽然非法采矿者被绳之以法,但检察官在对案件进行跟踪走访时发现,涉案矿山在案件查处后一直处于“撂荒”状态,大面积的非法开采导致山体植被破坏、岩石风化裸露,废弃矿山仿佛绿林中的斑斑“皮癣”,令人触目惊心。

  而废弃矿山被弃之不管的问题由来已久:一方面,矿山环境保护涉及多部门,责任不明确致使监管出现“真空”;另一方面,矿山生态环境历史欠账较多,不少矿山未预留生态恢复治理资金,加上长期监管缺位,想对矿山进行生态环境修复,难免遭遇无人“买单”的尴尬。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启动

  面对矿山治理“顽疾”,检察机关认为,继续放任必然造成山林生态的恶化。今年7月,随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被正式写入行政诉讼法,婺城区检察院迅速成立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对涉案矿山无人监管问题展开立案审查。

  随后,承办检察对琅琊镇庙湾山、水碓湾山等10余个非法采矿矿点进行实地取证,走访当地村民,收集大量言辞证据。经初步勘查,琅琊镇非法采矿点山体破坏面积达1.7万余平方米。8月上旬,婺城区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违法人员对被破坏的山体环境进行生态修复,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婺城国土分局迅速行动,委托地勘设计单位对辖区内废弃矿山开展调查,编制生态恢复治理方案。9月12日,婺城国土分局向婺城区检察院复函,提出整改方案。

  10月25日,国土部门在已对涉案废弃矿山进行全面勘察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正式启动生态修复工作。根据方案,国土部门将逐步组织边坡清理、平台、宕底平整及复垦土回填、排水沟建造等工程。经先期治理后,平台、宕底的复垦面积将达1.2万平方米,届时复垦区将重点实施复绿养护,计划在矿山边坡坡脚种植藤本植物290余株,在平台、宕底种植灌木1300余株,被严重破坏的生态环境有望在年底得以恢复。

  婺城区检察院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争取早日让废弃矿山焕发新绿。

  来源: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