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8.01.2016  18:55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为规范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配置和设计工作,我厅委托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印发征求各相关单位书面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6年1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主编单位。
  联系方式:韦强,电话:13805731580;传真:0571-85891693;E-mail:545902823 @qq.com;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大西溪校区东一楼,邮编:310028。
  附件: 《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