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城市‘回头看’ 整改落实再发力”系列报道之三 思想变 管理变 空气质量也在变 郑州整改后优良天增加60天

15.04.2016  17:48

  ◆邵丽华 刘俊超

  2015年下半年,郑州市优良天数达99天,比上半年增加了60天,比2014年同期增加了8天。

  今年截至4月9日,郑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天,比2015年同期增加20天,PM10、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9 %和20%。

  自2015年7月被环境保护部约谈以来,郑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强化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深化、细化、常态化,全市大气污染形势得到初步扭转,空气质量初步改善。理清思路,召开千人大会统一思想

  约谈之后,郑州市委、市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形势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分析,聘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郝吉明等9位国内知名专家先后6次针对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专题研讨。 郑州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到,郑州市的大气污染问题既有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的原因,也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的问题,更是思想意识、管理方式的问题。

  理清思路后,郑州市立即组织四大班子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召开“千人大会”,把思想统一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上来,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

  2015年7月份以来,郑州市委、市政府把环保工作列为常设议题,市委常委会共5次、市政府常务会共8次听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全市观摩讲评会,市委书记和市长亲自参会,讲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郑州市人大积极推进《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改和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专题询问,听取市政府汇报,并对建委、规划、交运、城管、水务、环保、园林、公安等部门逐个问询。

  市政协召开双月民主协商会,邀请各民主党派、专家学者、公民代表积极献言献策,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和市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建立机制,细化分工,建立三级督导体系

  大气治理需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郑州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出台了《关于全民行动坚决遏制大气污染的意见》,印发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郑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督导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

  在加强“党政同责”方面,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调整为市委书记和市长共同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和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市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

  在推进“一岗双责”方面,郑州市委常委除工作分工之外,对分包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进行指导、督导,每周进行一次明察暗访,每半月进行一次通报,每月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一次;市政府副市长在分管工作的基础上,负责分管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直相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负责分管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在细化分工方面,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责任追究、宣传引导、扬尘治理、工业治理、农业治理、商业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等7个工作组,各组长分别由市级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在完善督导方面,建立了三级督导体系。一级督导是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从全市抽调20名县处级后备干部,组成联合督查组,针对县(市、区)、市直牵头委局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二级督导是指市直牵头委局按照分工,针对分管领域对县(市、区)开展督查,每周进行工作通报;三级督导是指各县(市、区)每天对本辖区督查督导,定期通报。市级督导每月排名奖惩,结果在全市公开。

  综合治理,针对整改问题狠抓落实大气污染非一日形成,有效治理也绝非一日之功。郑州市委、市政府狠抓问题整改,强化综合治理,突出重污染天气应对。

  根据源解析情况,郑州市空气污染主要来自燃煤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扬尘污染、工业污染和散源污染,市委、市政府多次组织专家论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开展综合治理。

  其中,在燃煤污染治理方面,通过削总量、减排放、引热源、控煤质等措施,控制燃煤污染。

  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通过强化提标治理、专项整治、执法监管、群众举报等措施,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在扬尘污染治理方面,郑州市围绕源头、过程、末端3个环节,强化依法查处、财政扣款、有奖举报3个办法,狠抓扬尘污染治理。

  同时,从强化黄标车淘汰、重点车整治、日常监测管理、燃油管理4个方面,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此外,在散源污染治理方面,秸秆禁烧、餐饮油烟治理、烟花禁放等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