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遂昌娟娟农家乐餐馆-准予行政许可

05.05.2015  23:51
单位名称/申请人: 遂昌娟娟农家乐餐馆 法人代表/负责人: 黎帮美           你(单位)于 2015年5月5日提出的餐饮服务开办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餐受1123201500125)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遂昌娟娟农家乐餐馆; 地址:遂昌县高坪乡箍桶丘村石门塘自然村(林成荣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黎帮美(业主); 类型:小型餐馆≤50平米; 备注:农家乐;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