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法制办:理清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环节

31.03.2015  10:43

              遂昌县法制办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理清环节,发送相应材料,做好规范行文件管理各个环节落实。首先,在制定程序上,做好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审议、统一编号报送备案、发布公开这“六步走”环节。除因紧急情况需即时制定的,经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简化程序外,都应按照“六步走”落实。起草文件后应当公开征求意见,依法不得公开及应急性的事项除外都应在相应网站上公开意见。并且,办文科室应在提请局(委、办)务会议审议前将有关材料送本单位法制机构(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 报送材料要求: 1. 草案送审稿 ; 2. 起草说明; 3. 送审报告; 4 .征求意见情况汇总; 5.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6.制定依据及有关参考资料 。收到相应送审材料后法制办会进行审查,审查要求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全面审查涉及的法律问题; 并准确把握所涉内容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及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的关系。 审查时限为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需补充资料的,一次性告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全。法制办通过发送相应规范性文件管理操作说明,以便与补充学习各单位人员调动后对相应业务不熟悉情况导致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及时或不报备现状,也便于落实各单位部门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体现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