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

03.08.2018  19:15

  “5年内,除遗产继承以外的登记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2018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的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5个、7个工作日内。”7月31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全面部署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改革举措,制定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时间表,面向社会做出承诺。

  在扎实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通知》提出,通过创新机制,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举措:

  一是逐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各地应进一步简化环节和需权利人提供的材料。

  二是大力推行不动产登记、税务、交易“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得设立任何违规前置,不论是否办理了二手房交易合同备案、交易确认手续,都不能影响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办理。2018年底前,各省(区、市)实施“一窗受理”的市县占比要超过80%。

  三是扎实开展“减证便民”服务。全面清理烦扰企业群众的“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手续。

  四是拓展网上办理事项。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功能,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推进网上咨询、预约、申请、查询、反馈等服务事项“能上尽上”,打造“不打烊”的“数字不动产登记”,探索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办理”“全自助办理”等。2018年底前,各省(区)至少要有2个地市、10个县区实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4个直辖市、所有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制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力争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

  五是积极延伸登记服务范围。推动5年内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向乡镇街道、城乡社区、金融网点等全方位延伸,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探索跨县域、跨市域、跨省城的“异地可办”。六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充分利用政府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促进居民身份、户籍管理、婚姻状况、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原因材料等信息的共享应用。满足社会救助、子女上学等对不动产权证信息的查询需求,支撑实现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户口迁移等本地区不动产权证免提交。

  为切实保证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通知》明确五方面工作部署:

  一是尽快完成现势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各地要加快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存量现势登记数据清理、关联、入库等工作,并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向部汇交。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并及时向部汇交成果。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要在2018年底前先行完成。

  二是逐步开展历史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开展自首次登记到现势登记以来的历史登记数据清理整合工作,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三是全面提升日常登记和数据接入质量。各地应建立健全日常登簿和数据入库质量保障机制,确保登簿内容和权利人、面积、用途、抵押金额等入库数据全面准确、不缺不漏,并建立健全成果完善更新机制。

  四是健全完善各级信息平台功能。实现省域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可查询、可统计、可分析,积极探索开展登记业务服务效能电子监察和电子证照库建设。

  五是深入推进登记信息共享应用。各地应按照《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有关要求,为申请人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提供便利。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草等部门业务管理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为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提供信息共享服务。

  此外,《通知》还强调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在信息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过程中,确保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好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