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例:逃票不成殴打地铁工作人员 大妈被拘留五日
监控画面:戴口罩的就是逃票大妈
浙江在线2月27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刘永拓 通讯员/严密 编辑/赵洁) 坐地铁要买票,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有人贪小便宜,刷不该自己使用的优惠卡,企图逃票。近日,杭州一位中年妇女因逃票与地铁工作人员发生纠纷,继而殴打工作人员。当然,她受到了教训——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两百元。
2月25日,工作人员小周(化名)在杭州地铁一号线西兴站执勤。她有一项工作,就是站在出口闸机旁,看乘客有没有逃票的,一旦发现就请他们补票。事实上,逃票这种行为不算多,所以她主要任务还是维持地铁站秩序,引导乘客。
上午10点不到,小周看到一拨乘客即将出站,立即进行引导。这时,她看到一位戴口罩的女乘客刷了卡,闸机信号灯显示为蓝色。这在旁人看来没什么奇怪的,可地铁工作人员明白,这是一位享受乘车优惠的乘客,比如老年人、残疾人或学生。
这时候小周心里产生了疑问,眼前的女乘客看起来不像残疾人,论年纪也不是学生模样,也不至于年长到可以享受老年人优惠......由于这位女乘客戴着口罩,保险起见,小周要求查看对方的乘车卡。
事实证明,小周的判断没错,这位女乘客五十多岁,不是学生、老年人,也并没有残疾,却拿着一张本该这些人群使用的优惠储值卡。按照杭州地铁运营规定,冒用他人优惠储值卡,补票外还要加收五倍于票价的罚款。但这位大妈不仅不配合,反而伸手抢夺已交给小周的卡片。
大妈要抢回卡片,但它已经成为逃票(冒用他人优惠卡也属于逃票行为)的证据,小周自然不给。西兴地铁站监控视频显示,大妈和小周以及另外两三位地铁工作人员乱成一团。“啪!”大妈一个巴掌打到小周脸上。
小周被打后,她的同事看到事情控制不住,便向地铁公安分局西兴站警务室报警。民警小刘说,据他们调查,这位大妈冒用他人优惠储值卡,在和地铁工作人员沟通时发生纠纷。最后,她出手殴打小周,导致其面部多处软组织挫伤。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最后,地铁公安部门对她处以五日拘留,罚款两百元。昨天,这位大妈被行政拘留。据悉,她是杭州地铁开通以来,第一位因逃票与地铁工作人员发生纠纷而被拘留的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