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边一女子夜跑遭劫受伤 劫匪一审获刑5年3个月

08.02.2015  21:14

    家住杭州公交总公司附近的女孩小韩在沿运河沿线夜跑途中,遭遇歹徒,她被对方拖入路边草丛。慌乱之中,歹徒用刀对小韩胡乱刺了一通致其受伤,小韩的手机也被抢走……

    前天,杭州下城区法院对半年前这起发生在杭州闹市区的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抢劫罪判处29岁的河南男子朱全军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法院同时判决朱全军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韩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8 万元,同时退赔小韩手机损失。

    法院认为,朱全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朱全军持刀抢劫的行为致一人轻微伤,可酌情从重处罚。归案后,朱全军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朱全军的犯罪行为给小韩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夏法 记者 陈洋根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