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女15载,法官帮她解了思念苦

27.11.2015  08:49

  2015年10月14日,对申请执行人刘顺云来说,是值得一辈子铭记的日子,因为就在这一天,她终于见到了分离15年的女儿。
  15年前,刘顺云与被执行人许明均同居并生下一女。因产前骨折,刘顺云在产后19天就把女儿送到许明均家中抚养。哪知道,这次母女分别一别就是15年。
  许明均怀疑女儿非其亲生,很快就将女儿委托他人抚养。2001年,刘顺云起诉至金华市婺城法院,要求与许明均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同时要求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并由许明均承担女儿的抚养费。经法院判决,确认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同时由许明均每月承担女儿抚养费200元。获得抚养权的刘顺云,却依然没能亲自抚养女儿。
  许明均一直拒绝将小孩交给刘顺云抚养,刘顺云通过多种方式仍无法查找到女儿下落。2002年1月4日,她向婺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通过法院向许明均执行抚养费,从而找到女儿。经法院执行,许明均虽然支付了抚养费,但仍然拒绝提供女儿下落。
  毫无线索,刘顺云踏上了漫漫艰辛的寻女之路,15年来几乎把全市找了个遍。
  2013年10月,刘顺云再次找到法院,要求恢复执行,执行法官董法官在全面了案情后,考虑到虽然原来的抚养费案件已执行到位,但骨肉分离的痛苦他也感同身受。为帮助刘顺云找到女儿,董法官协助她查找许明均及女儿的下落。其间,董法官通过公安机关、社保机构等部门,查询许明均的蛛丝马迹,同时根据刘顺云提供的女儿出生日期,查询了全市相同日期出生的所有女孩,但均无任何线索。直到今年10月14日,董法官接到了一条线索,许明均所在辖区的白龙桥派出所查到,许明均在某工厂上班。董法官立即赶往该厂,找到了他。
  起初,许明均坚持说是刘顺云抛弃女儿,不要女儿了,所以他才送人的,他说女儿现在很好,可就是不愿意提供女儿下落。董法官晓之以法动之以情,终于说动了许明均,他愿意带着刘顺云去找女儿。
  当天中午,在许明均的带领下,终于找到了女孩寄养的人家。幸运的是,养父母对女孩视若己出,经济并不富裕的他们给女孩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条件,目前女孩就读于一家私立学校,正值初三年级。看到屋子里女儿的照片,刘顺云热泪盈眶,对孩子的养父母表达了深深的感谢。考虑到女儿目前正处于学习的关键时期,为了不让她分心,刘顺云与孩子养父母商量后,在不言明身份的情况下,终于在学校见到了分离15年的女儿。
  事后,刘顺云不忘法院执行局所做的一切,专程送来锦旗感谢。(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