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查获131个非法运输销售的液化气钢瓶

11.03.2016  16:08

    3月7日,路桥区查获了一辆非法运输销售液化石油气的货车,货车上满载着131个液化气钢瓶,其中121个是实甁,10个装有半瓶的气,另有一个小瓶的5公斤瓶放在驾驶室,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目前,路桥区已进行立案处理,进一步追究责任,并将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据悉,查获的违法车辆是一辆厢式货车,驾驶者潘某为谋取利益,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准备将液化气卖出,后在运输到路桥区蓬街路段时,被执法部门查获。其行为属于非法运输销售液化石油气,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执法人员把查获的液化气钢瓶进行清点后拉到燃气储配站进行封存。
    下阶段,路桥区将加强巡查,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最大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路桥区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