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成效显著

20.04.2015  15:16

        路桥区新桥镇金大田村是自2003年路桥区创建“民主法治村”活动开展以来,继路南街道方林村后,第二家跻身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行列的村(社区)。

  主要做法有:一是坚持普法先行。充分运用微信“南官法苑”、“南苑说法”、农民信箱、《今日路桥》专版等载体开展宣传工作。运用各村居黑板报、法律图书角、远程教育平台、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步行街以及村居(社区)文化礼堂等开展趣味普法运动会、“百场法制电影进村”、法治文艺下乡等活动。二是实行目标管理。把“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区对镇(街道)的年度考核工作中,按照省、市的创建标准,对创建目标进行量化考核,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终有检查验收,逐级按照“民主法治村”标准申报,层层把关,最后由区普法办、司法局、民政局根据申报情况检查验收,对达到标准要求的报请上级命名,否则不予命名。三是激励机制到位。在区级层面进一步规范对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经费补助奖励办法,明确规定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和补助方式,对当年度创建成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发放一定数额的经费补助,专项用于村法治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推动各镇(街道)建立相应的配套奖励制度,加大对“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投入,进一步激发创建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