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四个覆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整体水平
27.02.2015 12:36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一是空间覆盖,构建全方位的城乡公共法律法律服务网络。以打造“2中心6站点”为骨架,逐步设立村居社区服务点的方式,构建全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个中心,即:在城区完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功能。该局为体现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和外在形象,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更名为“路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面积扩展到350平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功能统一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实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同时在服务中心设置司法行政职能和服务内容查询,设置法律条文网上查询台,方便来访群众。在东部沿海小城市金清镇设立“路桥区金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城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复制,连同金清司法所建设,面积约250 平方,为路桥东部及滨海工业区约20万人口提供较为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6站点,即:在蓬街、横街、新桥、峰江、路南、城西,结合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设6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其中蓬街、新桥、横街三个所已经按四星级标准建设,具备服务窗口功能。路南、城西两站点已初步确定地点,面积均在200平方以上,2015年上半年有望建成。伺机启动峰江司法所星级化建设。在各镇街道重点社区、村居设置若干公共法律服务点。
二是时间覆盖,实行无午休无双休的全天候服务值班制度。以提供8小时以外法律服务为目标,多举措推动全天实施法律服务。积极探索“2中心6站点”实行无午休和双休日值班制度,为群众提供8小时以外法律服务。改造司法行政普法网站,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实现网络在线互动功能,24小时为群众提供网络法律服务。使有需求的群众可通过网络留言和手机终端发送信息,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员在48小时内给予受理并回复,实现“零时间”覆盖。
三是功能覆盖,拓展服务范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扩大法律服务范围,从常规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到专业的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社区矫正业务、心理矫治需求等,提供司法行政全方位的职能服务。努力探索安置帮教新模式,重点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利用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和视频系统平台,实现“监地对接”,开通网上会见,减轻监狱管理压力,方便亲属探视。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协会,以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区法院立案庭、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区新闻信息中心等为发起单位,吸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大型企业、个人为会员,承接司法行政相关服务职能的转移,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诸多领域,动员更广泛的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四是渠道覆盖,整合各方资源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新的常态。该局14家律师事务所和7家法律服务所,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把为群众提供涉法事务咨询和参与人民调解作为自己份内的事,使每个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都成为公共法律服务的网格点。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行四个“1+1”。即:实行法律顾问“1+1”, 由区司法局牵线搭桥,实现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的对接;梳理法律顾问职责和服务内容,争取每位法律从业人员至少有1家顾问单位。同时要求部分法律从业人员义务担任1家困难村居、社区的公益法律顾问。实行普法宣传“1+1”,推行普法宣传承包责任制,1家律师事务所对应协助1个镇(街道)开展普法宣传。实行两所分离“1+1”。全面完成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两所分离改革,同时探索两所分离后的法律服务所管理模式,实施1个法律服务所协助1个或多个司法所开展调解、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工作。构建服务组织“1+1”。构建1个法律援助志愿团和建设1个法律服务专家库。鼓励各部委办局中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担任公职律师,纳入法律援助志愿团或法律服务专家库。还坚持“两个重点”即:坚持重点时段(节假日、法律夜市、宪法日、3.15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坚持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进学校、进军营、进市场、进展会等)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送法上门,填补盲区,加大密度,弥补法律服务网点不足的问题。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7.02.2015 12:36
省人大财经委与省审计厅联合开展审计查出问题后续整改情况督查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李卫宁出席中国浙江省—比利时西弗兰德省合作促进委员会第6次会议
本网讯 4月28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赵光君赴金华市开展土地管理条例和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立法调研
本网讯 4月26日至28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