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多元化社会化之路
访谈对象: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院长 周文霞
综治周刊:对当前法院正在开展的破解执行难工作,您是如何理解和把握的?
周文霞:执行难直接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群众合法权益能否得到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能否树立的关键问题。因此,破解执行难,不仅是人民法院长期以来的目标,更是人民群众期待已久的愿望。执行难是各种社会矛盾在执行领域的集中反映。要破解执行难,法院不能“单打独斗”,必须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走多元化、社会化之路。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既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更是我们前所未有的机遇。基层法院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顶层设计的践行者和探索者,必须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社会各方面支持,认真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执行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这一影响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藩篱。
综治周刊:在推进执行工作中法院主要遇到了哪些困难和问题?
周文霞:在推进执行工作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2016年以来,我院新收案件4862件,与2015年同期3811件相比,增幅巨大,执行任务十分艰巨。二是一些当事人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存在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思想,主动履行、自觉履行的意识还不够强。三是部分案件财产查控困难,变现难度大,比如有的被执行人采用化名存款、挂名置产、账外设账的方法隐匿财产;有的通过虚设债务或租赁关系妨碍执行等等。由此可见,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还任重道远。
解决执行难问题,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兑现,关系到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关系到司法权威的真正树立。我们将围绕“规范、强制、创新”的执行工作主线,明确要求,创新机制,争取在2017年2月前率先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综治周刊:你院提出要在2017年2月前率先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主要有哪些举措?
周文霞:近年来,我院一直比较重视执行工作,特别是在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破解执行难目标后,全院干警上下一心,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班子工程,制订了33条行动计划,集中全院优势资源,强化立、审、执兼顾,打好这场攻坚破难硬仗。
一方面,我们坚持内部挖潜,在人力物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在人员、车辆、设施等方面向执行一线倾斜,切实保障破解执行难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执行案件会诊机制,定期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会诊,提出执行方案;规范执行程序,提高建立执行回告机制,实现阳光执行;建立强制腾房数据库,由专人负责移送审批,实现强制腾房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周转房”制度,设立“司法救助公益基金”,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另一方面,我们也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都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我们许多创新的举措,许多问题的解决,都得益于党委的协调,各个部门的配合,法院执法办案的环境越来越好,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最大优势和信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