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杭州290路公交爆炸致28人遇难”谣言 两男子被拘留
浙江在线9月20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刘永拓 通讯员/徐佳 甘露 编辑/赵洁) 9月16日晚,杭州290路公交车起火,致9人轻伤。就在事故救援、伤员救治、事故调查进行时,谣言在网络蔓延。记者今天获悉,杭州警方已对两名传播“290路公交车爆炸致28人遇难”谣言的网民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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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四起:杭州290路公交车爆炸致28人遇难
290路公交车,曾被杭州网友评为10条杭城“最拥挤公交线”之一。在起点站皇朝花园站,乘客排队上车、追车的戏码,几乎天天上演。9月16日晚上7点许,一辆290路公交车在文三路马塍路路口起火燃烧。
综合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和杭州市公交总公司通报,起火的290路公交车是因故障自燃起火,事故致9人受伤。截至当晚10点30分,伤者除1人留院观察外,其余8名经检查无恙返回家中。
由于前有发生在2014年的“7.5公交车纵火案”,杭州政府及市民格外重视公交车安全问题。因而290路公交车自燃事故发生后,杭州人的微信朋友圈、微博都在关注这件事,媒体纷纷及时跟进报道伤员情况及事故原因。
就在杭州公安、消防以及公交公司对起火原因做进一步调查时,谣言出现在网络上。微博ID为“-狼-”和“听古道今”的网民先后转评境外网站信息,称“杭州290路公交车起火爆炸,车上司机和乘客一共28人,全部遇难,无一生还”。
因传谣两男子被拘:杭州警方赴广东湖北两地查获嫌疑人
杭州公安部门表示,上述谣言的散布引发了公共舆论的广泛关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针对网民蓄意散布网络谣言行为,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记者了解到,杭州公安分赴广东、湖北两地,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配合下,成功查获了谣言散布者米某某、张某某两人。
据警方审查,米某某、张某某均对散布谣言欺骗广大网民、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杭州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依法分别对米某某、张某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十日的处罚。
11月起“刑九”实施:“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入刑
今年8月29日,历经三次审议和多次修改后,刑法修正案(九)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在“刑九”中,“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入刑。
有数据显示,2014年1-7月,浙江公安共查处网络制造传播谣言案件111起,查处违法人员121人。而我省于去年成立“浙江媒体网站联合辟谣平台(http://py.zjol.com.cn/)”,运行一年来,发布辟谣讯息已超过2000条。相关人士指出,随着刑九明确传播网络谣言将要入刑,这一平台今后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