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离婚夫妻为让孩子入读好学区 前妻抚养权变更男方抚养

01.06.2017  19:09

  中新网浙江新闻6月1日电(记者 何蒋勇 通讯员 张青怀)如果爱情走进了坟墓,婚姻解体就不再令人奇怪。除了通过诉讼离婚,离婚的夫妻大多通过协议离婚。6月1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鄞源公证处获悉,宁波有一对夫妻协议离婚后,为了女儿迁移户口更好地求学,前妻要求抚养权变更为男方抚养,日前,他们来到鄞源公证处,要求办理孩子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

  家住宁波的王某某与张某,都是80后,他们有一个女儿王小某。原离婚协议双方约定:王小某由女方抚养,女儿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均由男女双方各半承担;同时,双方每月各自拿出收入的28%存入女儿银行账号至其大学毕业。

  此次,为了女儿迁移户口更好地求学,要求抚养权变更为男方抚养,原协议抚养费用约定不变。公证员按办证要求,受理、审查并经审批及时为他们出具了公证书。

  近几年,要求办理孩子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情况有上升的趋势。据鄞源公证处统计:2015年办理该类公证12件,2016年是25件,截止2017年5月底办理数是12件。

  究其原因,一是离婚夫妻本是协议离婚,因此,涉及子女抚养权变更能达成协议不愿意通过诉讼解决;二是民政部门已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容许修改;三是离婚夫妻认为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经过公证,证据效力强。

  根据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2017最高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案标准明确:“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以准许。

  鄞源公证处相关人员表示,离婚是人生大事,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夫妻应当慎重对待,不可赌气,不能儿戏。对孩子抚养问题应尽可能周全,并有一定的前瞻性。虽然孩子抚养权的变更较为宽松,但也有一些基本原则。(完) 【毛洁】来源:中新网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