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开展水环境监管执法大行动
30.03.2016 09:44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本站3月30日讯】“这个箔桩废弃了,得要拔除清迁。”“这个养殖网箱有经批准吗?”“鸭子在距离河岸100米以内是不能养的。”这几天,诸暨市各镇乡(街道)忙着排查河湖的污水(泥浆、淤泥)偷排漏排、沿河畜禽养殖、违法捕捞渔业资源等违法违规情况。
攻城容易守城难,治水只有进行式。在夺得“大禹鼎”后,治水再升级。诸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环境监管执法大行动,目标是打造“水环境执法最严城市”,通过执法大行动,明显改善城乡水环境面貌,为建设生态诸暨、共享品质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这次行动按照“上下联动、属地负责、依法从重、注重长效”的工作原则,整治与执法重点是工业、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水向河湖倾倒、排放,饮食服务业污水向河湖倾倒、排放,造成水环境污染的违法违规行为;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向河湖排放泥浆(淤泥),运输船舶向河湖偷排漏排泥浆(淤泥)、河湖沿岸100 米以内畜禽养殖的违法违规行为;县级以上河道及沿岸30 米范围内,其他河道沿岸10 米范围内的乱搭乱建、违法设置广告牌;河湖内未经批准设置的捕捞渔具、养殖网箱(含鱼虾类、珍珠类、禽类等养殖设施)和各类拦鱼、拦河设施及障碍物;河湖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废弃箔桩;“电、毒、炸”等违法捕捞渔业资源行为。
据悉,4 月14日前为自查自纠阶段,组织开展大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发布整治公告,督促业主自查自纠。4 月15日至5月底为集中整治阶段,对自查自纠不到位的,依法实施“五个一律”:一律实施强拆;不构成犯罪的,一律在规定的幅度内依法从重实施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涉及党员、干部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一律在媒体公开。
本文来源: 水利厅
30.03.2016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