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试点登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及农村资金互助会
21.08.2015 19:01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深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关于开展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联合会试点的工作意见》的精神,从2014年9月开始,浙江省确定了慈溪市、上虞区等7个“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体系试点地区,开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简称农合联)和农民资金互助会登记工作。
试点工作开始近1年,7个试点县市区已全部成立了县(市、区)一级的农合联,其中慈溪市、上虞区、诸暨市、义乌市的农合联均已在当地民政部门完成了社会团体的注册登记。慈溪、上虞、诸暨、义乌、平湖还开展了镇乡(街道)农合联的组建,目前共建有镇乡(街道)农合联84家,部分试点县市区实现了镇乡(街道)的全覆盖。此外,7个试点县市区还成立了农民资金互助会28家,其中大部分已在民政部门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
组建农合联和农村资金互助会,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作为浙江省农业发展创新探索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还将对其运行机制、组织形态、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逐步规范和进一步完善。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1.08.2015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