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相关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件、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件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件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化工二厂等42家企业已在原址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杭州富阳特种气体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不纳入许可范围。根据企业申请和当地安监局的意见,依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等相关规定,决定注销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化工二厂等61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停止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活动,根据企业申请和当地安监局意见,依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等相关规定,决定注销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温岭市东片烟花鞭炮厂有效期届满未批准延期,依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4号)决定注销温岭市东片烟花鞭炮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1.61家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件注销情况
2.1家企业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件注销情况
3.1家企业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件注销情况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