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不成“绑”了劳动局工作人员
05.06.2015 12:16
本文来源: 法院
法庭上的吴某终于冷静下来,他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如此冲动,做出了这么离谱的事情,只是错误已经发生,再追悔也是徒劳。
吴某是江西人,在海盐承接工程,是个小包工头。2012年,吴某承包了海盐某工地的石材安装工程。2013年7月,工程顺利完工,但是对方公司却迟迟没有结清工程款。无奈之下,吴某找到了海盐劳动局,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此事也算告一段落。
然而,直到2014年11月,对方公司老板仍拖欠着1.8万元的尾款不肯支付。工程款已作出让步,比实际的少拿了不少,这事还要一拖再拖,让吴某心里很不是滋味。为了讨个说法,他叫上几个工友再次找到劳动局。工作人员陈某接待了他们。在了解情况后,陈某告诉吴某,既然已在调解协议上签字,那就是表示同意协议上的内容,对于剩余的尾款,劳动局也没有权限强制对方公司支付,建议吴某走司法途径解决。
陈某这么一解释,吴某别的没听进去,只听到了这事劳动局管不了,他更加生气了。在他眼里,对方公司老板既然是本地人,肯定是跟劳动局打过招呼的。于是,他和工友跟陈某吵了起来。
一旁的工作人员沈某看到吴某等人气势汹汹、吵吵嚷嚷,严重影响了正常办公,便提醒他们遵守规定,派代表协商,其他人先出去。
吴某一群人一听要让他们出去,气不打一处来,对着沈某叫嚣:“凭什么让我们出去,你出去!”然后他们冲上前拉着沈某便往外拽,场面一下子就失控了。陈某赶紧报警。此时,沈某被吴某等人连拖带拽地出了劳动局大门。
眼看沈某就要被拖上车了,两名民警及时赶到,加入劝阻行列。可吴某等人还是照拖不误,强行将沈某拖上车后,吴某牢牢压制住沈某的反抗。民警见吴某他们不听劝阻,赶紧调集更多的警力,将吴某等人带到派出所。
法院认定吴某等4人构成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至有期徒刑7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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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15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