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许可将实行“二合一”审批

06.09.2017  17:45

      近期,根据省委、省政府深化“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省局印发《浙江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许可“一次申请、颁发二张证书”实施方案》。从2017年9月下旬起将按照申请人自愿申请的原则,对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许可(包括首次、增项)实施“一次申请、颁发二张证书”行政审批,即受理机关在申请人自愿提出的“二合一”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同时受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申请,待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颁发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并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制造许可现场考核。考核合格的,在3个工作日内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若申请项目属“当场许可”目录内产品的,则实行“先发证,后核查”。
      省局要求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计量技术支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加大对计量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批等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计量行政审批人员的承接能力。同时,要加强对行政受理、审批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确保“二合一”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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