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查处一起“三无”石材厂污染环境案件

03.04.2017  01:57

 

在未取得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将石料加工中产生的废弃料随意处置,临安横潭村一石料厂负责人周某某日前被临安警方行政拘留。自我市开展城中村改造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以来,临安市公安局对抢种抢建抢装潢行为做到果断出手、露头就打,坚决防止抢种抢建抢装璜等问题发生,对“三抢”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

 

该石材厂位于横潭村内,以大理石加工为主,属于自产自销,生产程序包括切割、下料、打磨等环节。3月21日,临安警方联合市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对锦城街道横潭村进行巡查,发现横潭村的大理石加工厂,存在无证经营情况,且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将石料加工中产生的废弃料当作生活垃圾处理。甚至,该厂房为未经审批私自搭建。

 

经过调查,周某某作为该石料厂负责人,在未取得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随意处置“三废”材料,被环保局责令整改后仍然继续生产并违法排放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3月25日,临安市公安局对该厂负责人周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月26日上午,临安警方与环保局、城管局联合执法,对该厂500余平方米违建厂房和钢棚进行强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