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规划管理局以“一管四查”为抓手加强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16.04.2015  13:23
  自嘉兴市区规划管理体制调整以来,该市规划管理局及时调整主要工作职能,把加强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摆上了重要工作日程。通过加强研究,建立机制,制定计划,以“一管四查”为抓手大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 深入实施“阳光规划”,加强公众参与,做好建设项目网上公示工作;通过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同步实时查阅各规划分局项目办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衔接。 二是开展不定期巡“查”。 每2个月不定期对建设项目现场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情况进行巡查。 三是开展定期自“查”。 组织各规划分局每半年对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案卷展开自查。 四是开展定期抽“查”。 每半年对各规划分局规划行政审批事项和委托市区各镇行使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事项实行抽查,每次抽取不少于2件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案卷。 五是开展年终评“查”。 每年组织1次对检查面不少于30%案卷进行评查。(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