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委《决定》要求加强档案管理基本公共服务

21.08.2015  12:00
8月17日,中共台州市委印发了市委四届九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台州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决定》指出:“优化基层组织服务功能、重点加强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法律服务和档案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我市各级档案部门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通过创建国家级、省级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省、市级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乡镇、行政村示范档案室、社区示范档案室和规范化档案室、乡村记忆示范基地等载体,以及建立农村档案信息共享工程,取得了较显著的成绩,充分发挥了档案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百姓中的作用。

市档案局将以贯彻《决定》和市“两办”《实施意见》精神为契机,强化乡镇(街道)档案管理与服务职能,加强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立档案馆;把乡村记忆基地建设纳入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内容;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实施城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深化“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工作,逐步实现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在乡镇(街道)、有条件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上的全覆盖,提高档案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推进台州档案工作转型发展。

(台州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