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被评为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胜县

21.01.2015  17:40

日前,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景宁荣获2014年度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胜县称号,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启动以来,景宁深入贯彻省、市关于打好治水攻坚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迅速行动,因地制宜,高起点谋划,严标准把关,编制完成了《景宁畲族自治县深化“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和《景宁畲族自治县201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做到前期扎实调查、设计实地走访、施工规范有序、监理督查到位、资料步步留档、整体推进有力,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4年景宁共安排10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涉及21个乡镇(街道),截止目前已累计投入8300余万元,受益农户万余人。

下一步,景宁将围绕国家级生态县与省级美丽乡村先进县创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观念、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吸收和完善2014年治理村建设项目的经验做法,坚决打赢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抓好第一批2014年度治理村的扫尾工作,坚持进度与质量两手抓;抓好后续运行维护管理,抓紧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人员培训和管理移交,确保2014年度治理村设施正式投入使用后的长期、稳定、有效运行;抓好2015年度100个治理村的启动准备工作,做好前期调查,把好项目规划设计,确保2015年度治理项目基础工作扎实到位。积极引导农民把厕所改成有生活功能并能自净处理的卫生间,努力消除直排生活污水现象;大力开展“百村治脏、万人行动”专项活动,全面整治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养、乱占、乱排、乱丢”等“八乱”现象。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农村“好主妇”、“花样农家”、“洁净家庭”等创评活动,调动广大群众治水治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源头上遏制农村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同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报道“治水”先进典型,动员群众自觉主动地参与“治水”,变“要我治”为“我要治”,形成“人人参与、户户治水”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