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认罪认罚 法官一刻钟速裁
虽然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但这个案子仍是刑事认罪认罚案件速裁的经典案例之一。2014年上半年,陈某在玉环县大麦屿街道虚构其经营玉环某电子科技公司,以投资入股该公司的名义骗取黄某的信任,并与黄某签订了股份合作协议,先后多次骗取黄某以投资款名义交付的现金共5000元。之后,陈某于2014年9月在黄某的催讨下,向其归还现金2000元。
期间,陈某又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了张某的信任,陆续从张某手中骗得54000元,后陈某于2014年10月初向张某支付所谓的“分红款”1800元。2014年11月23日,陈某被抓获归案。
法庭上,被告人陈某表示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整个庭审只花了15分钟,简化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这起案子,正是玉环县法院适用速裁模式开庭审理的案件之一。
2015年1月1日,玉环县法院与玉环县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刑事认罪认罚案件速裁的实施意见》开始试行。《意见》规定,适用速裁模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但在审理中发现不符合速裁模式适用条件的,应当采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或者普通程序审理。
刑事认罪认罚案件速裁模式,是指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愿意接受处罚的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速裁模式审理刑事案件,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提高了审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玉环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说,这个机制只有真正落到实处,让审判人员便于操作才具有生命力。
刑事速裁模式对庭前工作的开展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玉环县法院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一模式,制作了统一的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笔录等举措保障被告人的知情权和诉讼权利,并且在送达起诉书时征询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适用速裁模式审理的意见等。
据了解,2015年,玉环法院采用速裁模式处理刑事案件344件,超过刑事结案总数的三分之一,平均审限仅6.82天,当庭宣判率100%,服判息诉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