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表彰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15.12.2016  16:38
12月9日,经衢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表彰全市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衢政办发〔2016〕92号),决定授予10个单位“衢州市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30名同志“衢州市地方志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全市地方志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轮修志工作开展以来,在衢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衢州地方志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衢州市志(1985—2005)》完成编纂交付出版,县(市、区)二轮区域总志编纂基本完成,市、县(市、区)两级地方综合年鉴也实现了“一年一鉴”全覆盖,重修《龙游县志》列入浙江省二轮修志18家创优工程试点单位,《白沙村志》入选中国首批12个中国名村志编纂试点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