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首批24个农村水利工程产权正式“落户”
【本站11月28日讯】根据《龙泉市农村水域开发利用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龙泉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龙泉市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通过开放式摸底、集中式攻坚、创新式确权三大模式,全面完成该市首批5座小型水库、19座山塘的产权确权工作,并逐一发放了由丽水市人民政府统一制作的“产权证”。
一是开放式摸底打基础。结合全市农村水利工程点散、量多、面广实际,龙泉市水利局借此次改革之机,联合19个乡镇(街道)及444个行政村对全市323处符合资格的水库山塘建立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数据库,并查阅历史资料,了解各项属性,量化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
二是集中式攻坚明方向。按照“重点突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原则,通过对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逐处实地勘察,以及结合属地实际,确定道太乡、安仁镇为该市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乡镇,明确今年计划完成的24处农村水利工程。制定并出台了《2014年度农村水利工程产权确权工作双月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集中攻坚克难。
三是创新式确权提进度。作为农村水利工程产权确权工作的牵头单位,将此次改革内容完成情况列入对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工程属地乡镇裁定工程所属“业主”、解决政策处理等问题。同时,积极发挥村两委作用,其确权审批表、产权确权公示表必须经村委签署意见、所在乡镇(街道)复核并公示后上报备案,确保因产权关系不清晰而导致的矛盾事件。“三级”责任的创新式确权方式助力产权确权工作的提前完成,使首批24个农村水利工程正式领取蓝本本——产权证,逐处做到了有产权证书、有运行制度、有工程档案,落实了管理权、使用(经营)权、管护制度、管护经费、监管责任,加快推进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