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 浙江出台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

29.05.2018  11:05

  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布的《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提出,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保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以上,平原区林木覆盖率稳定在20%以上;湿地面积不低于1500万亩(不包括水稻田),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1200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浙江省明确,全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勘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建立基本单元生态红线台账系统,形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的刚性约束,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和激励约束政策,构建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机制,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环境实施动态监管。严格考核问责,研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系统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

  浙江省要求,按照全域景区化的目标要求,打造沿江、沿河、沿山、沿湖万里美丽走廊,全面建成“诗画浙江”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持续推进绿化造林工程,深入开展平原绿化和森林扩面提质,实施新植1亿株珍贵树和“一村万树”行动,加快建成“森林浙江”。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全部达到国家级规范化建设要求。强化生物多样化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区域优先保护工作,开展古树名木专项保护。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整治修复。

  浙江省强调,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加大河湖水系连通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开展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启动湿地修复与提升工程,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遏制湿地面积萎缩、功能退化趋势。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复垦。开展全省海岸线整治修复3年行动,强化沿海滩涂、重点港湾湖库、海域海岛及海岸线的生态修复,严格围填海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