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余杭区公积金大调整 都有哪些新变化

02.06.2015  12:05

  昨日,对于余杭区、萧山区的市民来说,又有重磅利好消息降临。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关于统一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房公委〔2015〕7号),标志着昨日起,余杭区、萧山区与主城区公积金实现了政策制度统一、审批标准统一以及服务流程统一的进程。

  本次新政的调整涉及范围包括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的更多政策。其中,公积金贷款审批标准实现“一取消、一放宽、一调整”,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无需提供个人存贷证明;贷款期限可按职工或配偶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公积金提前还款、贷后变更等业务调整至委贷银行直接办理。

  哪些政策调整最受关注?记者为你梳理了一些,有疑问的市民还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进行咨询。

  提取申请表不再需要单位盖章

  所有公积金提取业务填报《杭州市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后,不需要单位盖章,可直接提交公积金分中心,由公积金分中心严格审核把关。户口为非杭州市地区的离职职工提取公积金只需要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往,户口为非杭州地区的职工填报提取申请表还需要携带暂住证或户口本,离职职工还必须去原单位盖章,产生了诸多不便。

  贷款申请由银行直接受理

  公积金贷款业务由贷款银行受理,银行对贷款人进行个人征信等资格审查后,再交由公积金分中心进一步审核。以往,贷款业务由公积金分中心直接受理,再进行审核,手续繁琐。

   二手房贷款期限加房龄

  不能超40年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贷款期限可按职工和配偶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申请二手房贷款时,贷款期限加房龄不超过40年。

  以往,萧山区申请二手房贷款,贷款期限加房龄为不超过50年,余杭区则只规定了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二手房首套首付比例最低3成

  二手房房屋建成年份在2000(含)年之后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屋建成年份在2000年之前的不低于40%;房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不低于50%。

  以往,萧山区和余杭区规定房屋建成年份在2000(含)年之后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房屋建成年份在2000年-1990(含)年之间的不低于50%。萧山区房屋建成年份在1989年之前的不低于60%,余杭区建成年份20年以上的房屋不予以贷款。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手续简化

  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同一套房同一笔贷款,申请人首次申请需要提供完备的证明材料,今后再申请不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但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等材料仍需携带。

  以往,申请人每次都要携带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借款合同、还款证明等材料。

  贷款额度

  由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计算

  11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额度由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计算,其中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以往公积金贷款额度由月缴存额作为计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