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四举措管好森林资源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森林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近年来,莲都区全面依法管理森林资源,实现了森林资源稳步增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至目前,莲都区活立木总蓄积5531082立方米,阔叶林及针阔混交林占森林面积比重为58.79%。为林区资源、生态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 严格按照《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使用林地审核职责,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十三五”以来,完成林地使用审批574.67公顷,其中林地征占用项目150起,面积478.1576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近1.3亿元;林业生产服务设施 115起,面积96.5148公顷。累计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344份,发证蓄积为19.0465万立方米。完成《莲都区“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成果报告,为科学管理森林资源打下基础。
二是双管齐下完成二类资源调查。 通过抽样与小班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完成二类资源调查,莲都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报告抽样检查即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随机布点,按800平方米为标准设定500个样地,进行抽检,控制全区森林资源总体蓄积精度。小班调查即将森林资源数据落实到山头地块。通过调查,查清了全区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为林地“一张图”变更调查、林业发展实绩考核、森林生态建设绩效考核等提供最全数据,为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全面优化自然保护地。 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莲都区顺利推进了全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工作,共调出城镇建成区、基本永久农田、商品林、纠纷山、村庄、设施建筑等面积1882.94公顷,调入890.98公顷。整合优化后,全区共有1处自然保护区和6处自然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地总面积为11804.62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7.94%。目前莲都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调查摸底报告已上报省林业局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四是分区分类完成森林风景资源调查。 全面完成全区18个调查区484个森林风景资源单体的调查与评价工作,涉及主类5大类,亚类16个,次亚类47个,基本类型77个。经过对调查评价结果的梳理分析,形成了《莲都区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成果报告》,为指导保护和利用全区森林风景资源,充分发挥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建设丽水大花园提供科学依据。
(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