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温岭市落实五条措施加强伏休期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推进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船舶修造企业事故创新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休渔期间安全,避免因高温、汛期等恶劣天气环境诱发各类安全事故,温岭市根据国家、省安委办的有关船舶修造、有限空间及喷涂作业的安全要求,落实五条措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事故防范创新体系。
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检查船舶修造企业责任落实、各类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杜绝为应付检查造假行为,克服船舶修造企业普遍存在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完善现象;帮助企业健全危险作业审批、汽车吊等外包队伍管理、上下水作业管理等制度,加强重点环节管理,杜绝修造“三无”船只。
二是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建立企业安全经费提取使用专用帐户,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重点检查洞口防护设备,梯台、通风检测设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及安全教育投入情况,克服安全设备设施破旧、员工培训不到位现象,积极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三是调整伏休季作业时段。夏季高温期间,督促企业科学调整作业时间,根据企业实际合理组织劳动,尽量避免光照不足傍晚或夜间加班加点生产;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及时制止工闲人员在船荫下乘凉休息,及雷暴天气船下避雨行为。
四是落实大潮事故防范。农历8月中旬和9月上旬是每年最高潮位期,处于低洼地地段船舶修造场所,常过水或积水淹没。对于这些企业要求专门组织力量,全面落实防范和开展复工前检查,避免触电和因场基软化造成船舶倾倒等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台风期间安全管理。7-10月份是台风多发季节,沿海船舶修造企业受台风危害大,恰逢大潮时教训尤其深刻。必须警钟长鸣,及时督促企业做好风期的场内船舶防倒、起重等设备锚定及场边待修船只防风等工作,杜绝仓内留宿和场边船只系缆于场内船只、设备等行为。
企业处